艾森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管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江 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八)公司各部门以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负责人; (九)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十)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人员和机构。 以上人员和机构统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