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科微:格科微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GalaxyCore Inc. (格科微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GalaxyCore Inc.(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 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数以上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 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公司应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并 将关联人情况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司 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引致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交易,主要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商品等与日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