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瑞声:海天瑞声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后,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 际情况而制定的,本次调整有利于推进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工作的持续、顺利进行。方案合理、切实可行,具备可操作性,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 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