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倍轻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在仔细审阅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本着认真、严谨、 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鉴于公司已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属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