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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旅B股: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900929JJIT(900929)2024-05-31 09:31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秘书室负责人。 第三条 定期会议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5 月修订稿) 第一条 宗旨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内各召开一次 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1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室应当视 需要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提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公司首席执行官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