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A: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 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规定的事项发生。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 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二、关于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房地产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同时公司不动产开发经营服务并重的战略持续深入, 部分涉及到员工考核、激励和约束的管理机制已不适用,新一届董事会进行了审视并修订 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在公司全职工作的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整个决策程序合法、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廖子彬、林明彦、沈向洋、张懿宸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