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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A: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修订)
000002VANKE(000002)2024-03-28 12:12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年3月28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另外一名独立董事应具备金融、会计、管 理、经济或房地产等专业背景。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对于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主席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