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玻A: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 序号 |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 | 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 | | --- | --- | --- | | | 若所投的候选董/监事人数超过应选董/监事人数,该股东所有选票也将视为弃 | 人。 | | | 权。 | (五)股东对单个董/监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可以高于或低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 | | 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监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 | 数,并且不必是该股份数的整数倍,但总和不超过其持有的有效投票权总数。 | | | 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票数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 | (六)每位股东所投的董/监事选票数总和不超过其持有的有效投票权总数。所投的候 | | | 为放弃。 | 选董/监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监事人数。 | | | 第七十五条 董事/监事的当选原则: | 每位股东投选的董/监事的选票数超过该股东拥有的有效投票权总数,该股东所选的董 | | | (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 | /监事候选人的选票无效,该股东所有选票视为弃权。 | | | /监事候选人根据得票的多少来决定是否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