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刘 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及 支付担保费用事项进行了阅读,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局秘书 进行了询问,并就该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我们依据 各自认为已经获得的足够的信息及我们的专业知识,对该关联交易作 出独立判断,认为该交易符合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