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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
000017CBC(000017)2023-12-04 10:38

(2023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 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 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电子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或现 场与电子通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