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拟换届选举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发表审 查意见如下: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一、经审查,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要求; 二、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苏生先生、王文博先生、曹广忠先生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均已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具备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张旭华先生、王波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郭高航先生、潘 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苏生先生、王文博先生、曹广忠 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