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立荣)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提名人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孙立荣女士 为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 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 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 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