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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000035China Tianying(000035)2023-10-08 23:58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 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以及公司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2人,委员中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