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天 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 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的职责要求;同时,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程序及表 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同意公司第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