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皇庭国际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皇庭 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产业 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郑康豪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62 号 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郑康豪: 经查明,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集团")、 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九龙珠 宝")、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产控")、 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投资")、郑康豪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皇庭集团未按协议约定履行连带支付责任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国际") 1 皇庭国际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皇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皇庭物业")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收购深圳市皇庭商务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商务服务")100%的股权,皇庭产控、 皇庭投资承诺,在业绩考核期内,若经皇庭商务服务年报会计师 审核的年度净利润少于相应年度净利润承诺数额,皇庭产控、皇 庭投资应在接到通知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