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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亚会专审字(2024)第 01610014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目 录 项 目 起始页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亚会专审字(2024)第 01610014 号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 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国际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 一、皇庭国际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 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皇庭国际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 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