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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4)第 01610015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目 录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4)第 0161001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国际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 告编号:亚会审字(2024)第 01610053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专项说明 1-4 项 目 起始页码 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 3 应收账款和注释 6 其他应收款所述,皇庭国际对关联方资金往来余额单项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