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五路 18 号星河中心大厦 19 层 电话:0755-23993388 传真:0755-86186205 邮编:518048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 C0038 号 致: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东 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 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 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 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