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港: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次交易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2、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 责任公司以 2023 年 5 月 31 日为加期补充评估基准日,对深圳市 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了补 充评估。本次加期补充评估报告不作为作价依据,仅用于对标的 公司价值现状的验证,交易对价仍以基准日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的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 6021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 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加期补充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交 易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无需对本次交易具体方案进行调整。公 司根据前述事项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 稿)》及其摘要进行了更新修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