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港: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 公司以 2023 年 5 月 31 日为加期补充评估基准日,对深圳市盐港 港口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了补充评 估。本次加期补充评估报告不作为作价依据,仅用于对标的公司 价值现状的验证,交易对价仍以基准日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的 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 6021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作为 定价参考依据。加期补充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交易构 成实质性影响,公司无需对本次交易具体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根 据前述事项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1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本次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中相关议 案材料,对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公司控股股 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