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19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 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的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1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 一、 会计政策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