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直: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二、关于报告期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海直")于2011 年12月31日签订的《深圳直升机场使用协议》已履行法定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 露,报告期协议正常履行,2023年1-6月公司支付使用费为250万元。深圳直升机 场担负着公司约60%的直升机起降与保障任务,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活动正常 进行十分必要,公司对此有较强的依赖性。 (二)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等议案。同意公司与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相关金融业务并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2022 年5月31日公司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了该协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中信财 务有限公司的存款额84,942.14万元,报告期利息收入为821.20万元。报告期未 发生贷款业务。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