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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3年11月2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独立董事提供综合服务,负责日常工作联 络、会议组织等事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 3 人,其中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 1 名,由专业会计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