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2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年2月23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 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