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关于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四月 业绩承诺期间内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上市公司应聘请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标的公司于该会计年度完成的实际净利润,并将前 述实际净利润数与补偿义务人承诺的斯尔邦对应会计年度承诺净利润的差额予 以审核,并就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2 2、补偿方式及金额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应单独披露业绩承诺期限内每个年度标的公司实 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及其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需要补偿的,补偿义务人当 期应补偿金额和补偿股份数量的确定方式如下: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盛虹"、"上市公司"或"公 司")2021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盛虹石化 集团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