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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1 年 3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2 号)同意,公司获准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 5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7,250.00 万元。 | 股票代码:000301 |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 公告编号:2024-027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