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附属公司是指本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或者基于股权比例、 《公司章程》或经营协议的规定,本公司能够控制其董事会组成的公 司。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三条 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本公司的关 联法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其关联人交 换资源、资产,相互提供产品或者劳务,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贷款的 交易行为。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 年 10 月 26 日经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修改) (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 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本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