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 一以上,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 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3 年 10 月 26 日经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公司财务信息的充 分掌握和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