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 26 日经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并提出建议;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辞职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