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董事会议事规则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22日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董事会的 工作效率,保证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定期董事会和临时董事会。 第三条 出席董事会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 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 及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