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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0410SMTCL(000410)2023-12-28 11:08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金同沈券字(2023)第 1228 号 中国﹒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 10-1 号 新地中心 61 层 电话:86-24-23342988 传真:86-24-2334167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沈机股份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同沈券字(2023)第 1228 号 1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沈机股份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 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致: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沈阳机床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冯宁、黄潇然两位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