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履行了本阶段必要的尽职调查义务,在此基础上有理 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 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必要核查,确 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基于本阶段的尽职调查,本独立财务顾问有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 立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基于所获取的信息及履行的尽职调查,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担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 买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沈阳中捷航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 100%股权、沈阳机床中捷友谊厂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 司合计持有的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 78.4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