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二名。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置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置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首席执行官)、副经理、 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及由经理(首席执行官)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