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 2023 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 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与独立性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 责履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