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春华)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积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 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㈠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持有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资格,曾任北京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西南证 券总裁助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SH600265)董事长、湖北国创高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SZ002377)等职。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㈡自查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 经验,本人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 了逐项自查,经自查,本人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独立性自查情况的年度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