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本细则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 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 长、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