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本细则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 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合肥百货 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 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熟悉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 等方面专业知识并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 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不得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