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局就审议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召开了董事局会议,会议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 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独立董事签署《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 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