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珠港01”拟再次实施回售向投资者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作为"21 珠港 01" (债券代码:149667.SZ)的发行人,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9 日、2024 年 9 月 10 日和 2024 年 9 月 11 日披露《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 珠港 0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珠海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 珠港 0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 提示性公告》和《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 珠港 01"票面利率调 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本期债券投资者有权选择在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回售登记期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 (仅限交易日)。 由于部分有意向回售投资者未按期申报,公司拟实施二次回售, 此次回售不可撤销,其余回售条款不变。 一、本期债券拟实施二次回售安排 公司拟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9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