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医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 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西安 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 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 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