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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滨海")、 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宇专汽") 分别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8,000 万元、4,9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分别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0 个月、12 个月、5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北方红阳、北方滨海、红宇专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的规定。北方红阳、北方滨海、红宇专汽此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 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 设的情况,不会影响其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