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2023年9月)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及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述提案是指由各部门、各子公司等提 案人提交的需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的事项。 提案范围包括《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会、股 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议案的提案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 度,涉及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经公司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提案管理,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完善公司内部控制,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兵 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兵 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中兵 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议案的提案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