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 数以上。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为委员会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广泛搜寻合格的人选以及候选人人选审查提供相关资料; (二)筹备委员会会议; (三)执行委员会会议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