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兵红箭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 上,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 - 1 -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