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兵红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的考核和评价体系,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对考核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 1 -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