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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兵红 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或深 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 1 -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