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本制度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报 告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 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向独立董事提交本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书面文件及其它资料。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 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