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制度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