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使公司按上市公司的法规要求规范 运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国家各类法律、法规、条例,熟悉《公司 法》、《证券法》,积极参加旨在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培训班和进修班,不断提 高自身素质和修养,提高守法意识,掌握最新政策导向,并将所学知识融入公司经营实 践中。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二章 声明与承诺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深交所及公司董事会 提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 (一)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有无因违反法律法规、本指引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受查处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