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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买卖公司股票的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